⓪【限藥局】有關台電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請於8/27前詳閱說明後並填報Google表單

轉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衛福部110.7.27衛部醫字第1101664979號)來文辦理

 📢有關台電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 認定藥局適用級距2,減免電費30%, 適用期間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藥局如有多個電表(號),亦請一併列出,以利台電公司依照電號辦理費用減免。

★★★請於110年8月27日前至Google表單詳填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