⓪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試辦方案續行試辦2年至111年,110年與111年合併辦理,其目標值成長率、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自112年4月1日生效,並廢止本署111年8月24日健保審字第1110671473號公告。 由 · 111.12.2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