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課程教育 ⓪「長照復能服務操作指引」業經修正名稱為「長照專業服務操作指引」,並公布於本部長照2.0專區,請轉知所轄長照服務單位,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3 年 1 月 13 日 112.01.1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