⓪檢陳修訂「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0歲至6歲嚴重齲齒兒童口腔健康照護試辦計畫」及「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12歲至18歲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附件)案,請鑒核。

112.02.07-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