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⓪為確實掌握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情形,請貴院所及貴會協助轉知所屬,依說明段進行藥物使用與流向自主清查作業,並請於112年3月1日前回復清查結果,請查照。 2023 年 2 月 16 日 112.02.16-0090a 112.02.16-0090b112.02.16-0090c112.02.16-009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