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文公告 ⓪依據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下稱本辦法),本會增列藥事人員繼續教育稽核作業辦法,即日起實施,請依說明段四辦理,敬請 查照。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12.12.26-162a112.12.26-162b112.12.26-162c